川金象、北京烨晶“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两案入选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2022《专利民事案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3-30

  为进一步总结和发挥典型案例积极作用,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30日,从其2022年审结的3468件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精选了20件典型案例,其中,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安泰环境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尹某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两案列入《专利民事案件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9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541号

  【基本案情】金象公司、烨晶公司系专利号为201110108644.9、名称为“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的发明专利权利人,金象公司亦为采用加压气相淬冷法生产蜜胺的方法及使用该方法的生产系统相关技术秘密权利人。金象公司、烨晶公司针对华鲁恒升公司等四被告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行为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金象公司亦针对上述四被告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法院一审分别认定,四被告共同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技术秘密侵权行为,均判决停止侵害,并分别部分支持了有关损害赔偿请求。双方当事人对两案均不服,均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各被诉侵权人具有侵权的意思联络,主观上彼此明知,先后实施相应侵权行为构成完整的侵权行为链,客观上分工协作,属共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应当对全部侵权损害承担连带责任。遂改判支持权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侵权人以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方式销毁侵权生产系统及有关技术秘密载体,共同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合计2.18亿元(其中,发明专利侵权案赔偿1.2亿元,技术秘密侵权案赔偿9800万元)。

  【典型意义】这是目前人民法院针对同一工程项目判赔额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权利人金象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烨晶公司为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侵权人之一华鲁恒升公司系国有上市企业。两案裁判不仅彰显人民法院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坚定态度,也充分体现对内资和外资企业、国有和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的一体对待、平等保护。本案有关共同故意侵权及全部连带责任的认定、赔偿额计算的考量因素、停止侵害责任中销毁侵权载体的处理方式等,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参考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本次发布的案例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在“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两案中,认定各共同侵权人构成共同故意侵权并对外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判赔总额达2.18亿元。在“YA8201”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两案中,从严、从高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判令出借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在“结固式锚栓”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中,以侵权人自我宣传业绩为依据,全额支持专利权利人赔偿主张,体现出小专利也能高判赔。在“伸缩缝装置”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中,重点考虑当事人过错,全额支持权利人赔偿主张。在“油气微生物勘探”技术秘密侵权案中,认定侵权人具有明显过错且侵权行为直接决定商业机会,将全部获利作为侵权获利判赔,使侵权人得不偿失,让权利人理直气壮。在“彩甜糯6号”杂交玉米亲本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判令重复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生产另一品种繁殖材料的生产者停止对该另一品种繁殖材料的销售行为,有效延伸品种权保护环节,为育种者提供全链条保护。在“左旋奥硝唑”发明专利权无效两案中明确化合物医药用途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在“气化炉除尘装置及系统”专利权权属两案中合理界定技术来源方和改进方获得权利的基础,准确识别创新,精准保护创新。

  二是探索破解维权难题新路径,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在菲律宾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中,针对新制度运行实践中的新问题作出符合立法目的的法律适用指引。在“动态密码USB线材”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中,在涉案专利确权行政程序已启动情况下,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针对确权程序结果的不确定性自愿作出未来利益补偿承诺,既有效推进案件审理程序,又妥善平衡当事人实体利益。在杂交玉米植物新品种亲本“W68”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明确育种成果的商业秘密保护条件,拓展育种创新法律保护的新路径。在“杨氏金红1号”猕猴桃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支持并鼓励当事人以许可使用费代替停止侵权的诉讼主张,在有效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利的同时,合理兼顾种植户经济利益。在“有客多”小程序源代码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明确酌定技术秘密商业价值的综合考量因素。在“缝合器与缝合针套件”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权属两案中,协调就关联纠纷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实质性解决双方多年多起纠纷。

  三是秉持平等保护原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两案中,认定国有上市企业侵害中外合资企业和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并高额判赔,体现对内资和外资企业、国有和民营企业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利伐沙班”发明专利侵权行政裁决两案中,秉持严格解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例外的司法理念,依法保护外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无效案中,依法审理涉苹果和高通两大知名跨国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是严格规制各类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涉中超联赛图片独家授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明确体育赛事商业权利独家授权中的反垄断司法审查标准,厘清排他性民事权利行使的合法边界,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在给排水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案中,依法规制隐性限定交易行为,积极回应民生关注。在通用汽车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纵向垄断协议后继诉讼案中,切实减轻后继诉讼中原告举证负担。在茂名混凝土企业协同行为横向垄断协议行政处罚案中,明确反垄断行政处罚计罚基数计算期间认定标准,促进反垄断执法司法标准统一,提升反垄断执法司法合力。

  部分内容转载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关键词: 川金象、北京烨晶“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两案入选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2022《专利民事案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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