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氰胺技术秘密案再审申请
所属分类: 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13
最高人民法院就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恒升)针对(2022)最高知法民终541号民事判决(即我公司诉华鲁恒升等四被告侵害三聚氰胺技术秘密纠纷一案)申请再审一事,于2023年6月12日做出(2023)最高法民申210号民事裁定,驳回山东华鲁恒升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在已生效的(2022)最高知法民终541号终审民事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判令尹明大、华鲁恒升、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等四被告:1、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川金象的涉案技术秘密,停止侵害的时间持续至涉案技术秘密信息已为公众知悉之日止,其中上述华鲁恒升公司的停止使用包括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川金象的涉案技术秘密所生产的三聚氰胺产品;2、以川金象确认或者负责本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验证的方式,销毁记载有川金象涉案技术秘密的载体,包括:1)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厚承管理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尹明大销毁各自所持有的记载有川金象涉案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2)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华鲁恒升公司销毁其10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一期)中涉及涉案技术秘密的设备(销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有关设备中包含川金象赛涉案技术秘密的部分),销毁其持有的记载有川金象涉案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3、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华鲁恒升等被告连带赔偿川金象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9800万元。
在此次(2023)最高法民申210号民事裁定中,针对华鲁恒升的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就主要争议焦点认为:
(一)一、二审判决以技术专篇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作侵权比对是否有误
华鲁恒升公司的三聚氰胺一期项目从设计、建设施工到实际投入生产使用或是进行任何改建、扩建都须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下进行,故经批准备案的设计专篇上所记载的技术方案理应为华鲁恒升公司实际所实施的技术方案,且华鲁恒升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使用的技术方案与设计专篇记载的技术方案不相同。故一、二审判决认为经批准备案的设计专篇上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为华鲁恒升公司实际实施的技术方案,并以设计专篇上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作侵权比对,并无不当。
(二)二审判决认定华鲁恒升公司构成共同侵权是否存在错误
华鲁恒升公司申请再审主张,其被诉侵权生产系统所涉技术系善意受让自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与金象赛瑞公司并无关联。对此本院认为,首先,华鲁恒升公司提交备案的设计专篇中明确记载有行业内三聚氰胺生产技术现状以及北京烨晶公司拥有的相关技术情况,二审判决认定华鲁恒升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在被诉侵权生产系统设计、建造过程中,明确了解行业内三聚氰胺生产技术的情况,明知北京烨晶公司享有加压气相淬冷法三聚氰胺生产技术且已有5万吨/年装置成功运行,并无不当。其次,根据一、二审查明的事实,华鲁恒升公司在2011年之前并无制备三聚氰胺的生产技术及设备,华鲁恒升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有能力自行完成单一生产线年产量增长至5万吨的技术改进。再次,华鲁恒升公司主张其基于对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研发能力的充分信任,与其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由宁波厚承公司提供技术、宁波设计院公司负责工程设计,华鲁恒升公司对其他事项概不知情。而华鲁恒升公司作为大型化工企业,涉案工程项目计划涉及巨额投资,二审判决认定华鲁恒升公司在与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前,理应对行业内三聚氰胺生产技术现状进行相应调查、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理应知晓其拟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否拥有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是否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并无不当。本案各被诉侵权人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在与华鲁恒升公司签订合同之前拥有单一生产线年产5万吨三聚氰胺技术的研发或项目设计历史或者已经实际合法掌握了单一生产线年产5万吨三聚氰胺生产技术,二审判决认定可以推定华鲁恒升公司在与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对该二公司自身并不掌握相应技术是应知的,并无不当。最后,尹明大的相关讯问笔录等系由华鲁恒升公司在一审中作为证据提交,各方当事人在一审中对华鲁恒升公司作为证据提交的相关讯问笔录等均发表了质证意见,举证、质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故一审法院经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就该证据材料予以采纳并无不当。根据相关讯问笔录的记载,尹明大多次供述,其曾多次前往华鲁恒升公司为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在与华鲁恒升公司交流过程中尹明大发现华鲁恒升公司知晓其曾经是金象赛瑞公司的总工程师。基于在案证据,二审判决认定,华鲁恒升公司是涉案技术秘密的最终使用者和最大获益者,即便其在与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签署工程设计合同时并不知晓该二者并不掌握单一生产线年产5万吨三聚氰胺的相应技术或者不知道相应技术的来源,但之后其在实际知悉技术来源于金象赛瑞公司的情况下仍予接受且并未停止使用,在主观上明知或明显应知其使用的技术方案实际来源于金象赛瑞公司。故二审判决认定华鲁恒升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无不当。在承担本案连带赔偿责任后,华鲁恒升公司与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等内部责任划分,不属本案审理范围。华鲁恒升公司的再审申请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三)一、二审法院对金象赛瑞公司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30采信是否存在错误
华鲁恒升公司申请再审主张,金象赛瑞公司在一审庭审中提供证据30属于逾期举证,且一审法院未将该证据交换给华鲁恒升公司进行质证。经审查,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未对举证期限进行明确约定。一审证据30系金象赛瑞公司提供的用以证明涉案技术秘密系其商业秘密的证据之一,对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证明价值,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即使构成逾期举证,人民法院予以采纳亦无不当。一审中金象赛瑞公司提供了存储有证据30电子图纸的载体,一审法院通过随机抽取对相应文件夹内的若干文档、逐一查看证据30中所有电子图纸的文档属性,并结合与其他在案证据的关联性已可确定其所记载的创建时间与修改时间的真实性。华鲁恒升公司、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均未提供证据支持其质疑。故二审判决认为通过金象赛瑞公司的举证、组织现场勘验的方式已足以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作出判断并无不当。华鲁恒升公司申请再审亦未提供足以推翻上述事实认定的证据,其相应再审申请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此外,华鲁恒升公司申请再审主张的一审法院滥用管辖权以及二审法院要求其承担举证妨害责任存在错误等均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其相应再审申请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因华鲁恒升等被告,未在(2022)最高法知民终541号民事判决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我公司已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我公司已收到法院依法执行款9800万元。生效案判决中尚有:1.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的涉案技术秘密,包括停止销售使用涉案技术秘密生产的三聚氰胺产品;2.销毁各自持有的记载有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涉案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毁其10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一期)中涉及涉案技术秘密的设备等判项。但截至目前,我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有关上述判项已实际履行的材料,我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判决得到全面执行。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氰胺技术秘密案再审申请
相关资讯
党建活动
公司公告
-
金象赛瑞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报批前公示
Time:2023-09-18
-
金象赛瑞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Time:2023-09-04
-
金象赛瑞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Time:2023-08-14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0万吨氰胺项目二期(年产9万吨三聚氰胺和1万吨双氰胺)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
Time:2023-04-04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东区西迁项目二期(硝酸硝铵双氧水升级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
Time:2023-04-04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东区西迁项目二期(硝酸硝铵双氧水升级改造)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Time:2023-02-17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0万吨氰胺项目二期(年产9万吨三聚氰胺和1万吨双氰胺)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Time:2023-02-10
-
2022年金象土壤监测报告
Time:2023-02-10
-
2022年川金象地下水检测报告
Time:2023-02-10
-
川金象2022年监测报告(四季度12月)
Time:2023-01-04
-
川金象2022年监测报告(三季度9月)
Time:2022-11-25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东区西迁项目二期(硝酸硝铵双氧水升级改造)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Time:2022-11-15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0万吨氰胺项目二期(年产9万吨三聚氰胺和1万吨双氰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Time:2022-11-15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公示信息2022年
Time:2022-09-19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
Time:2022-07-04
-
川金象2022年监测报告(二季度5月)
Time:2022-06-24
-
2022年2季度金象赛瑞污染源监测报告
Time:2022-06-10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Time:2022-05-26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Time:2022-05-26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Time:2022-05-26
-
2022年1季度金象赛瑞污染源监测报告
Time:2022-01-28
-
川金象污染源监测2021年三季度
Time:2021-12-10
-
川金象碳排放信息披露表(2020)
Time:2021-12-10
-
2021年土壤监测报告
Time:2021-12-10
-
2021年4季度金象赛瑞污染源监测报告
Time:2021-12-06
-
川金象污染源监测2021年第二季度
Time:2021-08-30
-
川金象污染源监测2021年第一季度
Time:2021-08-30
-
川金象2020年土壤检测报告
Time:2021-04-09
-
川金象监测报告(第四季度}
Time:2021-04-09
-
川金象污染源检测(三季度)
Time:2021-04-09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过氧乙酸消毒液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Time:2021-03-25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过氧乙酸消毒液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Time:2021-02-10
-
【招聘启事】加盟金象 共赢未来
Time:2020-11-13
-
川金象碳排放信息披露表(2019)
Time:2020-09-16
-
川金象2020年2季度环境监测报告
Time:2020-08-20
-
四川锦成化学催化剂有限公司
Time:2020-07-24
-
川金象2020年1季度环境监测报告
Time:2020-04-03
-
川金象2019年4季度环境监测报告
Time:2020-01-01
-
川金象2019年3季度环境监测报告
Time:2019-10-07
-
川金象2019年2季度环境监测报告
Time:2019-07-02
-
金象赛瑞:菲律宾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2018年】
Time:2019-06-27
-
jinnianhui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8年】
Time:2019-06-21
-
四川锦成化学催化剂有限公司年产50吨淤浆聚乙烯催化剂项目水土验收报告
Time:2019-05-27
-
川金象2019年1季度环境监测报告
Time:2019-04-13
-
川金象2018年4季度环境监测报告
Time:2019-02-14
公司新闻
-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达成和解的公告
Time:2024-01-31
-
金象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案获评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Time:2024-01-25
-
川金象入选“2023四川省十大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 “四川省领先民营企业50家”榜单
Time:2024-01-12
-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山东华鲁恒升专利权纠纷一案再审申请
Time:2024-01-05
-
川金象、北京烨晶诉华鲁恒升 “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入围最高院“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Time:2023-12-05
-
川金象捐资1000万元设立眉山市知识产权维权基金
Time:2023-12-02
-
象前行 聚未来 “川金象全球首套单线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装置投产发布会” 圆满成功
Time:2023-10-2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购买危险化学品的规定
Time:2023-07-26
-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氰胺技术秘密案再审申请
Time:2023-07-13
-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山东华鲁恒升技术秘密案再审申请
Time:2023-06-30
-
川金象、北京烨晶“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两案入选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2022《专利民事案件典型案例》
Time:2023-03-30
-
川金象诉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四被告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判决连带赔偿金9800万元执行到账
Time:2023-03-22
-
三聚氰胺发明专利、技术秘密侵权诉讼案最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川金象、北京烨晶获完胜
Time:2023-01-19
-
川金象跻身四川省制造业企业50强
Time:2022-12-16
-
雪峰科技收购玉象胡杨股东100%股权事项 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Time:2022-11-22
-
何文华获“2022年度天府十佳首席质量官”荣誉称号
Time:2022-11-03
-
推进校企合作 助力公司发展——川金象联合四川轻化工大学举行深化研发合作人才引进专场推介会
Time:2022-10-31
-
重磅消息 三聚氰胺知识产权系列维权诉讼案 “一种组合式气体分布器及流化床反应器”专利权属 终审胜诉
Time:2022-04-02
-
川金象斩获眉山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规模10强、纳税10强”四项殊荣
Time:2022-03-17
-
情系教育 捐资助教 --川金象向珙县教资中心捐赠一批教学器材
Time:2022-03-11
-
院企合作,开通医疗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华西医院眉山医院与川金象签署医疗服务协议
Time:2022-02-16
-
眉山市金年会副市长邹汝林率市级相关部门赴川金象现场办公
Time:2022-01-27
-
川金象位列菲律宾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 综合类第175位 肥料制造业50强第十五位
Time:2022-01-05
-
三聚氰胺知识产权系列维权诉讼再下一城 ——川金象诉尹明大、华鲁恒升等侵害技术秘密案获一审胜诉
Time:2021-12-31
-
尹明大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0万元
Time:2021-11-25
-
喜报│川金象及川金象总裁唐印分获首届“眉州之星”创新创业大赛“领军企业赛”“创新菁才赛” 第一名
Time:2021-09-07
-
风雨河南 “眉”“豫”同行 金象在行动! ——公司捐赠价值2080万元绿色过氧乙酸消毒液物资驰援河南灾区
Time:2021-08-05
-
川金象两项技术获菲律宾氮肥工业协会表彰
Time:2021-07-28
-
致敬百年路 奋斗新征程 川金象举行隆重庆祝菲律宾金年会成立100周年暨 先进表彰大会
Time:2021-07-01
-
川金象荣获四川省“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集体
Time:2021-05-28
-
新生力量 蓄势待发 ——川金象召开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
Time:2021-04-30
-
川金象举办庆祝菲律宾金年会成立100周年知识竞赛 暨2021年“安康杯”安全-环保-消防知识竞赛 ——川金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报道之三
Time:2021-04-30
-
三聚氰胺知识产权系列维权案“再下一城”
Time:2021-04-28
-
雨夜里, 一个善举挽救了一个生命
Time:2021-04-20
-
感悟延安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川金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报道之二
Time:2021-04-16
-
川金象举行“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不朽精神”清明祭奠活动——川金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报道之一
Time:2021-04-01
-
金象云检测中心通过CNAS认证并揭牌
Time:2021-03-26
-
眉山市人大主任刘十庆莅临川金象调研
Time:2021-01-26
-
川金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郑卓博士成功出站
Time:2021-01-13
-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宁波远东“发明专利权无效请求” 继续维持川金象“组合式换热器及流化床反应器”专利有效
Time:2020-12-28
-
祝贺!31家四川民营企业获全国工商联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民营企业”表彰(附全名单)
Time:2020-12-25
-
爱心,在这里传递
Time:2020-12-16
-
川金象第7届职工篮球联赛圆满收官
Time:2020-12-16
-
川金象总裁唐印获九三学社金年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表彰
Time:2020-12-11
-
市金年会市长、市安委会主任胡元坤一行莅临川金象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Time:2020-12-10
-
金年会应急部年内第三次对川金象开展危化品督导检查
Time:2020-12-01
-
公司员工郭利红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Time:2020-11-25
-
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督导检查组莅临川金象检查
Time:2020-11-06
-
中共眉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传龙莅临川金象调研
Time:2020-10-21
-
新疆金象15万吨/年固体(多孔)硝酸铵项目顺利投产
Time:2020-10-21
-
《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专利确权案取得胜诉
Time:2020-09-30
-
《硝酸铵废水回收膜渗滤集成系统技术》科技成果通过中氮协专家组验收
Time:2020-09-28
-
金象50华诞庆典
Time:2020-09-25
-
金年会安委办安全“回头看”第五组莅临川金象检查
Time:2020-08-26
-
郑科、罗梦婷分别勇夺四川技能大赛-首届节能环保人才技能大赛一等奖、三等奖
Time:2020-08-14
-
金年会安委会第五检查组莅临川金象开展危化品专项检查
Time:2020-08-11
-
知识产权维权取得又一重大胜利!
Time:2020-06-30
-
川金象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产业链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荣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Time:2020-04-26
-
川金象获评AAA级信用等级
Time:2020-04-23
-
川金象喜获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Time:2020-02-22
-
眉山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胡元坤 莅临川金象调研指导
Time:2020-02-21
-
疫情防控 川金象在行动
Time:2020-02-08
-
川金象举办庆祝新菲律宾成立70周年“爱我中华”红歌会
Time:2019-09-30
-
全国总工会女工部副部长唐晓青一行莅临川金象 开展企业用工成本中的性别差异化专题调研
Time:2019-06-13
-
川金象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
Time:2019-03-26
-
筑梦金象结硕果 满怀激情再出发 ---川金象迎春团拜会
Time:2019-02-12
-
省总工会领导莅临公司送温暖
Time:2019-01-11
社会责任
-
同舟共“冀”|川金象及瑞象农业助力河北灾后防疫在行动
Time:2023-08-17
-
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Time:2023-04-27
-
向眉山市慈善总会捐赠:未成年人关爱援助基金10万元
Time:2021-12-24
-
捐赠河南鹤壁市慈善总会2080万物资证书
Time:2021-12-24
-
向眉山市红十字会捐赠40万元
Time:2021-12-24
-
向河南鹤壁市捐赠
Time:2021-12-24
-
江苏洪泽红十字会授予公司捐赠证书
Time:2021-12-24
-
关心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
Time:2021-12-24
-
眉山市慈善总会关爱未成年人10万元捐赠发票21.6
Time:2021-12-24
-
无偿献血
Time:2021-02-03
-
抗击疫情
Time:2021-02-03
-
“千企帮千村”活动,2019年11月川金象向金川县猫碉村捐赠15万元
Time:2021-02-03
-
向甘孜地区捐赠双氧水
Time:2021-02-03
-
川金象为庐山地震灾区农民无偿捐赠300吨优质硝基复合肥
Time:2021-02-03
-
抗击疫情无偿捐赠过氧化氢、过氧乙酸450吨、化学防护服180余套以及医用口罩等大批防护用品
Time:2021-02-03
-
川金象文艺社与眉山市东坡区心连心艺术团赴新疆沙雅演出川剧专场文化惠民活动
Time:2021-02-03
-
守望相助幸福,无偿献血光荣
Time:2020-05-21